见证取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现场取样
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的监督下,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
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并对试样进行监护。
取样后,试样应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和封志。
送检
取样完成后,将试样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全程记录取样和现场封样过程,并确保样品标识清晰记录在视频或书面记录中。
检测
检测机构对试样进行检查,确保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和代表性。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检查委托单上的签名。
见证记录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见证记录应详细、准确,确保能够追溯和查证。
监督与责任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规。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记录保存
见证人员应保存取样、制样、送检过程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记录取样、制样、送检步骤。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现试样不合格情况时首先要通知见证单位。
通过以上步骤,见证取样程序能够确保工程材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保障工程质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记录和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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