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殖腾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
按照拆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支付。
场房补偿费:
按照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支付。
停产停业补偿费:
按照前三年均收入衡量停产停业损失乘以停产停业期限支付。
搬迁费:
包括搬迁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等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支付。
房屋补偿费 (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此外,对于畜禽清退补偿,北京市还参照《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30%给予补偿。
这些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评估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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