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令的最新规定主要涉及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认为符合相应条件,报建设单位批准,然后签发的文件。开工令是监理单位签发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文件,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的基础上作出的。因此,开工令以及开工通知所确定的开工日期是最接近工程真实时间的,开工令在确定开工时间的效力上也是最高的。
具体来说,开工令的签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施工图纸必须已经经过细致地审查并通过最终审核;
2. 针对该工程的具体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需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3. 所有涉及到的施工图纸必须已经进行过严格的会审流程;
4. 现场的“三通一平”以及一些必要的临时设施等方面务必已经能够充分满足施工的需求和要求;
5. 关键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使用机械设备都应该有明确的供应计划并且确保落实到位;
6. 施工方还应妥善办理好所需要的施工许可证手续;
7. 对于工程的基线、标高等相关参数,务必进行详细的复核工作;
8. 还需符合其他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综上所述,开工令的最新规定主要涉及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认为符合相应条件,报建设单位批准,然后签发的文件。开工令的签发需要满足一系列前置条件,包括施工图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现场准备情况、材料和设备供应、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同时,建设单位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原则上需要在三个月期限内将工程动土启动,如遇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工的,应提前向原颁发施工许可证机构提出书面延长期限申请,且延长期最多为两次,每次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