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拿到会计证的人员, 应从2021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特定时间段:
2020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
年度制度:
会计继续教育采用年度制度,即一个年度参加一次即可。
因此,2020年拿到会计证的人员,应从2021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建议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以确保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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