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命名 由台风委员会制定的命名表,这个命名表由14个台风委员会成员国和地区提供,每个国家或地区提供10个名字,总共140个名字循环使用。
命名表中的名字通常 具有文化和地域特色,涵盖动物、植物、神话人物等元素,且每个名字都要符合以下标准:
1. 简单易记:名字要易于传播,尽量短小且具有辨识度。
2. 无冒犯意义:名字不能包含任何可能引发争议或冒犯的含义,以尊重所有成员国的文化。
3. 多样化:命名尽量涵盖各国的文化特色。
在西北太平洋,正式以人名为台风命名始于1945年,开始时只用女性的名字;从1979年开始,用一个男人名和一个女人名交替使用。
此外,台风的中文译名需经过中国气象局、澳门地球物理气象局、香港天文台和台湾地区气象部门共同协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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