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确实包括 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种证明。
主动离职
定义:主动离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员工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单位。
证明:在离职证明中,会明确标注离职原因为“主动辞职”或“个人原因离职”。
待遇: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动离职
定义:被动离职是指员工因单位存在过错而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证明:在离职证明中,会明确标注离职原因为“被动离职”或由于单位原因(如裁员、公司调整等)。
待遇: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以此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
建议
主动离职:员工在主动离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并在离职文件中明确说明离职原因,以便单位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
被动离职:员工在被动离职时,应及时了解并确认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并了解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清晰地了解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的不同及其相关证明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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