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教育目标
幼儿园的宗旨是为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社会性发展,培养其好奇心、创造力和自主性,形成自尊、自信、自爱和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在全面发展中增长知识,掌握生活技能,为顺利过渡到小学阶段奠定基础。
幼儿园的目标是培养幼儿身心健康,智力、语言、美感、良好行为习惯、社会性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使之具有身体健康、协调发展等特点。
教育原则
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关注幼儿身心发展。
积极引导幼儿探索、体验,培养其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注重素质教育。
重视家园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以幼儿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
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学习情境。
教育内容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
教育方法
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注重素质教育。
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学习情境。
家园合作
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这些内容旨在规范和指导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其未来的学习和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