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介绍人调走后是否需要更换,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的规定和解释:
一般情况下需要更换
当入党介绍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党组织可以中途更换入党介绍人。更换介绍人时,需要向发展对象和本支部其他党员说明情况和原因。原介绍人应向新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做好工作衔接。
组织关系未离开同一党支部的情况
如果入党介绍人的组织关系未离开同一党支部,可以继续担负起对被介绍人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不必重新确定介绍人。
组织关系转出同一党支部的情况
如果入党介绍人的组织关系转出同一党支部,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党组织应重新指定介绍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建议
及时沟通:如果入党介绍人调走,应及时与党组织沟通,了解是否需要更换介绍人。
做好交接:原介绍人应与新介绍人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得到充分介绍。
遵循规定:根据党组织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入党介绍人的更换工作。
综上所述,入党介绍人调走后是否需要更换,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一般情况下需要更换,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组织关系未离开同一党支部,可以继续担任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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