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苏贝尔的学习理论主要关注学习的过程和类型,他根据学习性质与形式,将学习分为以下几类:
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
接受学习:学生通过教师的传授,直接接受概念、原理等内容。例如,听科普讲座。
发现学习: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探索和发现来获得概念、原理等内容。例如,科学家探索新材料。
机械学习与有意义学习
机械学习:学习材料与学习者原有知识没有建立有意义的联系。例如,套用公式解题。
有意义学习:学习材料与学习者原有知识建立起实质性的、有意义的联系。例如,理解“圆的直径是半径的两倍”。
有意义言语学习
表征学习: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例如词汇、图标、历史事件等。例如,通过多次接触狗,学会“狗”这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概念学习: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关键特征或本质特征。例如,学习“三角形”这个概念时,掌握其三个角和三条边的共同特征。
命题学习:学习以命题形式表达的观点的新意义,即概念间的关系。例如,理解“圆的直径是半径的二倍”。
奥苏贝尔的理论强调了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认知结构的重要性,提出了有意义学习的条件,包括学习材料的逻辑意义、学习者必须具有意义学习的心向以及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必须具有适当的知识。这些理论对教育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设计和实施有效的教学方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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