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年审学习的时间要求是 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具体规定如下: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A1、A2、A3、B1、B2证的驾驶人,如果在当前记分周期内被记分,哪怕是记1分,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就得去辖区大队车管所参加审验学习。
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当在扣留驾驶证后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满分教育。
B本以上的驾驶证,在记分周期内有违法记分的,应于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审验教育。
建议您根据上述规定,在驾驶证的记分周期结束后及时参加审验学习,以确保驾驶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延期办理,可以提前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